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工业污水处理设备频道 >技术文章

工业废水处理原则

2019年02月19日 14:13:47来源:潍坊摩泽朗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废水的有效治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1、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如以无毒用料或产品取代有毒用料或产品。
 
  2、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产生有毒的中间产物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实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消除漏逸,尽量减少流失量。
 
  3、含有剧毒物质废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等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流,以便于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4、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轻的废水如冷却废水,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厂的负荷。这类废水应在厂内经适当处理后循环使用。
 
  5、成分和性质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造纸废水、制糖废水、食品加工废水等,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应建造大型污水处理厂,包括因地制宜修建的生物氧化塘、污水库、土地处理系统等简易可行的处理设施。与小型污水处理厂相比,大型污水处理厂既能显著降低基本建设和运行费用,又因水量和水质稳定,易于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
 
  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含酚、氰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可按容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进行生物氧化降解处理。
 
  7、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污染物废水,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和输往污水处理厂,而应进行单独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频道

关于我们|本站服务|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企业建站|旗下网站|友情链接|兴旺通|意见反馈

环保在线 -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copyright hbzh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IcP备案号:浙B2-20100369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网站客服:
采购客服:
采购微信:
服务咨询:
展会合作:
友情链接:
服务咨询:0571-87209775
客服热线:0571-87209775
采购热线:0571-87759925
投诉热线:0571-87209775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00104号